云南建水县初中休学条例

云南建水县初中休学条例

尊敬的师生:

为了规范学生休学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学校规定,制定云南建水县初中休学条例。

一、休学条件

1. 学生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身体健康,符合学校规定的入学条件。

2. 学生必须保证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

3. 学生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才能休学。

二、休学程序

1.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间,由家长或监护人代理学生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4. 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安排适当的教学时间,保障学生学业顺利进行。

三、休学期限

1.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上课、考试、作业等。

3.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包括饮食、住宿、医疗等。

四、其他规定

1.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2.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按时返校办理休学手续。

3. 学校对休学学生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以上是云南建水县初中休学条例,如有违反,学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祝愿各位师生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原创文章,作者:66218535,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ixunmao.com.cn/baike/18699.html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