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局休学相关条例
为了规范休学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和学生的管理水平和质量,陕西省教育局制定了休学相关条例。
一、休学申请
1.休学申请应当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学校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当批准。
2.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联系方式、休学时间、原因、经过等。
二、休学期限
休学期限自学校批准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休学纪律
1.休学期间,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不得提前或者延长返校时间。
2.学生应当履行休学期间的自我管理和自主学习义务,不得影响学业进展。
3.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扰学校和教师的正常工作。
四、休学处理
1.学校在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当批准。
2.学校在批准休学后,应当建立休学档案,对学生休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学校在学生休学期间,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包括学习帮助、生活帮助等。
五、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2.学生休学期间,应当与所在学校联系,了解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陕西省教育局休学相关条例的制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规范休学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和学生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学校应当认真执行休学相关条例,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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