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生休学规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生休学规定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中生休学现象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保障高中生的合法权益,大连市教育局制定了以下关于高中生休学的规定。

一、休学时间

高中生休学时间为一年,最多可休学两次,每次休学时间为两周。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休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学校。休学期间,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上课。

二、休学条件

1. 休学条件:学生必须遵守教育部《关于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考试评价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2. 休学条件: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要求。

3. 休学条件: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上课。

三、休学程序

1. 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学校。

2. 学校对休学学生进行考查,确定休学时间。

3. 休学学生在休学时间内按时返校上课,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

4. 休学学生在返校后,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返回学校继续学习。

四、休学费用

休学学生需要向学校缴纳一定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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